律師你好,想請問一下如離婚了!男方放棄小孩監護權,撫養權,女方傳訊息說甘願把孩子給寄養家庭也不要給男方,男方不是不要小孩只是不要跟女方爭,如果她真的放寄養家庭男方會知道嗎?社會局會通知嗎?我們可以要回來養嗎?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會通知生父。
2、不過倘若不是由生母擔任實際照料者,可以爭取改定監護權。
3、建議可以簽立協議書,約定包含子女之監護權、探視權及扶養費,以保障權益。
您好,建議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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