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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時 調解委員突然請我先出去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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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11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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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1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調解時,委員會進行個別溝通,這個很正常。

    倘若我方覺得委員偏頗,可以選擇拒絕委員的協助或是拒絕調解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胡志彬 (阿彬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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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11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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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4 │ 律師證號:(89)臺檢證字第4795號
  • 1.這是調解委員慣用的手法,通常上目的是要了解對方和解的條件底限或是勸對方以和為貴已達成和解,例如和解金額一方索價50萬元,另一方只願拿出10萬元,調解委員可能建議30萬元和解,但其中一方也許不同意,調解委員要知道談成空間差距多大,可能用此方式去促成

    2.基本上,如果你不同意調解委員私下與對方談,還是能拒絕暫時離開,當然,能否談成就不知道了

    3.或是需要時委請律師代理,隨機應變,可能獲較佳結果

    4.我就曾代理當事人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後來跟對方談成和解條件,反而是調解委員堅持其所謂制式調解條件,不願將我方當事人的條件納入調解成立的內容,最後我方當事人乾脆不在調解委員會談,而私下跟對方簽和解書處理掉

  • 我是胡志彬律師,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留言或撥打手機0963470881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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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11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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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調解過程中調解委員本就可依職權單獨與其中一方進行溝通,並無違法,通常調解委員與對方談過後亦會與您單獨談話,此為調解的一種方式。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