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三個問題請教:
車禍事故發生,警方判定(初判表)為雙方無過失責任,但我方仍願意支付強制險,但對方已經用訊息騷擾超過半年,現在請我包紅包3600否則堅持要提告民事...請問您如果真的走上民事法庭...
1. 我需要請律師嗎?
2. 我需要準備什麼?
3. 我會有賠償責任嗎?
4. 出庭的頻率會很常嗎?
謝謝
Lis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要請律師,應先衡量本件之成本,可以先進行調解程序,是否有過失,最終仍是由法官來判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因為初判表中載明您無過失,故您可要求對方舉證。
陳柏甫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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