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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非自願性離職

  • 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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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16 12:16 
  • 文章人氣: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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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出貨時拿到退貨未整理的產品給業務當成贈品送客戶,公司認為我毀壞公司商譽要我離職,但公司不給我非自願性 離職書,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之前談話時,主管表示我寄錯貨、少寄、 壓壞、 退貨未處理就出貨,有關寄錯及少寄部份我都有自己補貨運費,請問這會造成影響嗎?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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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16 12:37 
  • 文章人氣: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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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雇主可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與您終止勞動契約,主張您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而情節重大。

     

    2、是否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情節重大,無法一概而論,且縱使您有將部分損失自行吸收,公司仍可能因為寄錯貨品遲延交貨而造成聲譽受損。

     

    3、可向勞工局申訴,進行調解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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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16 23:48 
  • 文章人氣: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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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雇主如果是以勞基法第12條的理由開除勞工,就不屬於就業服務法的非自願離職,雇主不可開立非自願離職書,勞工也不能請領失業給付,但雇主仍應依要求開給服務證明。本件您若認為沒有符合勞基法第12條開除的理由,應主張公司非法解僱,可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同時可要求公司繼續發給薪資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