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侵權行為 > 盜圖轉發 言論

盜圖轉發 言論

  • 小嘉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16 15:36 最後編輯日期:105-05-16 16:09
  • 文章人氣:700
  • 個人積分:8
  • 請問 有網友未經我本人許可就擅自轉發我放在Line的合照(我與同學的照片)去其他多人聊天群組議論 甚至還有議論說"這人難道兼差盲人按摩"之類的非事實言論   我手中目前有取得她們的對話內容   是否能提起民事侵權告訴或是其他刑事訴訟呢   那請問又該如何進行呢

    除此之外  對方在該多人群組討論的過程中還散步我個人的資料 例如目前就讀的學校之類   且她還設法一直想向我探聽我未來實際會進入的學校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是要先行備案嗎

     

  • 吳耀庭 (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16 15:58 
  • 文章人氣:168
  • 個人積分:264
  • 律師評價:124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839號
  • 你好

    依你所述情況,初步看來,若對方確實未經過你同意,任意將你的私人對話轉傳、散佈公開,應可視該對話之具體內容,判斷有無侵犯你隱私權的可能。

    並且,若對方另外加註自己對於該段對話、照片的評論,且評論內容有造成你人格、名譽侵害的話,你可能也有妨礙名譽之權利可向對方主張,但,仍應視具體之對話、評論內容而定,尚難於網路上直接給予肯定答案。

  • 吳耀庭律師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16 16:02 
  • 文章人氣:187
  • 個人積分:29580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可提起刑事妨礙名譽之告訴,若照片係您所拍攝,則亦可提起侵害著作權之告訴。

     

    2、民事上可請求名譽、肖像權等人格權受侵害之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