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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及扶養權

  • tata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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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17 14:33 
  • 文章人氣:583
  • 個人積分:8
  • 與老婆分居,目前在打離婚訴訟,兩個人都要小孩扶養權,目前小孩在老婆那裡10多天了,星期一打電話到學校,老師告訴我,小朋友的媽媽幫他請了一星期的假,老婆的一個姐妹淘告訴我,老婆是帶著小朋友去香港找一位我不認識的異性朋友,而不管我如何打電話,他都不回應我,請問,我能怎麼做 萬一他不把小孩帶回來,怎麼辦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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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17 15:26 
  • 文章人氣:213
  • 個人積分:29590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現階段雙方對於小孩都尚有監護權,對方帶小孩出國遊玩之行為並無不法。

     

    2、可向法院聲請假處分,須提出小孩日後恐有被帶走之合理釋明,讓法官對小孩之監護先做處置,通常係為避免小孩遭帶出國或搞失蹤所為之保全程序。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