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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闖紅燈

  • 范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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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19 10:05 
  • 文章人氣:959
  • 個人積分:2
  • 你好: 我是行人在斑馬線紅燈,已經走到對面時突然聽見機車自摔,當下我看是老人家馬上叫救護車,我也沒想誰對錯,先送醫院在說,醫生也說只是皮肉傷,有照過x光,沒什麼事,機車費和醫療費也沒多少,就主動幫對方處理到好,事後也沒寫和解書。心想我都處理完了,寫和解也沒意義。 事後兩個月突然打給我說他腳軟骨受傷,到現在還沒好,要去開刀做手術,要我負擔他的醫藥費工作損失費用,如果不處理要告我過失傷害,我覺得很不合理,我跟機車完全沒有碰撞,自己跌倒要告我過失傷害,而且當天送醫院醫生檢查都沒問題,兩個月後跟我要醫藥費工作損失費,現在要準備上法院,請問各位律師像這種情況,我應該要怎麼保護自己,因為聽說他光工作費用就高達60多萬,我的立場是,你到路口沒注意動態,而應注意未注意前方,與有行人都要先禮讓才對,怎麼反而都我不對了。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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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19 10:30 
  • 文章人氣:253
  • 個人積分:29572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若您是紅燈的狀態,則本件主要肇事責任在您,對方因閃避您而跌倒,您的行為與對方損害結果間就具有因果關係,與是否實際碰撞無關。

     

    2、對方是否有車速過快、在路口減速慢行之過失仍有待車禍鑑定確認,但主要過失應仍在紅燈的部分。

     

    3、您可爭執對方請求費用之合理性與必要性,例如請他提出無法工作之醫師證明才能請求勞動損失、所為之醫療行為是否與車禍據有關聯性與必要性也應請對方舉證說明。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