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找我到案說明
- 葉鞠萱 (昍業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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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19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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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947 │ 律師證號:91台檢證字第53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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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於不知道傳喚內容為何, 建議要留意
2.寧可事先跟律師花些時間討論案情及處理方法, 也不要等講錯話後再來找律師
3.不論是警局、地檢、法院任何一個程序中說的話都可以當不利的證據。所以如果要找律師的話建議在警局或地檢署做筆錄之前就找律師先談過。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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