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剩餘財產相關問題

剩餘財產相關問題

  • 感情不能勉強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24 09:22 
  • 文章人氣:514
  • 個人積分:22
  • 以下不管債務財產都是婚後產生的:

    1.房屋部分是以當初購買所付出的金額計算還是以現值(若是現值又該如何計算或查詢?)?

    2.裝潢所花費用可否列入購入價格?

    3.債務部分因都是像家人借貸,但並沒有寫借據或明訂還款方式(母親只要求本人有能力之於再慢慢還),這部分可以列入本人的負債嗎?

    4.第3點所提的借貸,部分是經由匯款到我戶頭,部分是直接拿取現金,這部分會影響借貸關係的成立嗎?

    5.若雙方同意下是否可補開借據?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24 09:53 
  • 文章人氣:124
  • 個人積分:2698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動產應以離婚時的現值估算,若價值有爭執,可請估價師估價,裝潢現況亦需估算在內,原始裝潢費用已無關緊要。與家人間借貸仍可扣除,但若有爭執,仍需能證明確有借貸的存在及剩餘借貸餘額 ,而借據只是證明方法之一。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24 10:31 
  • 文章人氣:123
  • 個人積分:2830
  • 律師評價:302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72號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雙方係循裁判離婚的途徑,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計算基準時間點為"向法院提出裁判離婚請求之日",因此,房屋價值係以該日的價值為計算,一般而言,動產的價值,法院會送交鑑定

    剩餘財產分配涉及專業法律,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當面討論,透過審閱資料及詳細討論,律師方能夠針對您的個案提出具體規劃及建議,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