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跟先生談離婚,想了解若監護權跟著先生,若有一天養不起送至社會局,身為親身母親該如何把孩子帶回來?若共同監護,孩子的戶籍問題,還有對方需要付費用嗎?
共同監護的定義是什麼?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監護權約定由對方取得,對方無法照料子女,我方可以要求改定監護權。
2、共同監護就是在法律上,倘若有重大決定,都必須經過雙方同意。
3、倘若雙方可以協議,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協議書,約定包含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等才能保障權益。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33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0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林佳鈺 律師
德承法律事務所
095818631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9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5 名 目前評價 45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634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712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80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