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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金過多

  • 老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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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28 20:48 
  • 文章人氣:516
  • 個人積分:4
  • 事情是這樣的 我大概說明一下 我要看夜景 我要在對向左轉 結果後面一直按喇叭我嚇到 我稍微往右偏一點 往前騎沒多久 那個人就撞上我 我懷疑他速度真的很快 也是改裝車 因為我只是往右在往前慢慢騎 他這樣也跟我撞上我時速大約30左右 結果警察最後判是我搶了他的路權 我想說好吧 認賠 到了車行估價單都出來了 大約23000 褲子 鞋子 磨損跟醫療不用 我說我明天跟家人說 他也說好 哪知道到了隔天 他竟然密我說 我鞋子也要賠 還有我今天發現到 排氣管那邊凹了個洞 我想請問的是 1:我一定要全賠嗎? 2:估價單上面都這樣了 他還可以追加他想要的事物嗎? 這件事真的困擾我很久 請各位幫我解個答吧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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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28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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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如果是您過失造成的損害,您就有賠償責任,但若對方也有過失,只要依過失比例賠償即可。另外,損害的範圍及損害金額都應由對方負舉證責任,無法明確舉證的部分,可拒絕賠償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呂昀叡 (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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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28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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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9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34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建議本件交通事故首先應瞭解交通大隊所製作之初步分析研判表來初步判斷責任歸屬,畢竟您原先是以過失責任全部在您個人的基礎才願意負擔賠償責任,但若雙方都有過失,對方所有的損害也不能要求您全額賠償。 若雙方都有過失責任,依民法第217條第1項規定過失相抵之要求,對方也不能全額要求您負擔(如雙方各有一半責任,對方只能針對損害的一半要求您負擔)。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 http://www.jf-law.com.tw/profile1.html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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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28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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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可向監理所聲請交通事故鑑定,確認雙方肇事責任比例,依照比例賠償對方即可。

     

    2、對方請求之所有費用都需有證據,證明與本次車禍事故之關聯性與必要性,如未能舉證之費用都可拒絕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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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28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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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請求,您可完全不予理會,待對方對您提告,您再委任律師協助答辯即可,避免您自己講錯話遭對方蒐證後,對您提起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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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28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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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請求,您可完全不予理會,待對方對您提告,您再委任律師協助答辯即可,避免您自己講錯話遭對方蒐證後,對您提起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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