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補了重要證據及追加告訴

- 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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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01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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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偵查庭給被告機會讓他自己認罪,所以沒有把一槍斃命的證據提出,但是被告完全不認罪,還請了律師我滿傻眼的,偵查庭就請律師錢太多,開完第一次的偵查庭隔天,我吧車行的賣車記錄,他偽照我簽名,還有本來屬於我的兩張支票的票號都補上去了,那兩張他自己存進去他自己的帳號,請問下一庭偵查庭他會被起訴嗎? 本來只告業務侵佔但是我也請人寫了追加罪狀的訴狀上去,(背信,偽照文書) 假如起訴是ㄧ次三罪一起起訴嗎?兩張支票分兩次存進他自己的帳號、這算兩次業務侵佔嗎? 感謝大大幫小弟解答 PS:假如我請律師他會比較嚴重嗎?還是檢察官起訴後變原告比較嚴重? 假如請律師我勝訴,我可以要求他付我的律師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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