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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解約一事

  • ly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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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02 01:51 
  • 文章人氣:431
  • 個人積分:4
  • 各位律師您們好,欲請問有關預售屋解約一事,謝謝

    今年12月要交屋,尚未辦理產權移轉

    建商的合約,有關買方(甲)違約條款部份

    甲方違反”付款條件及方式"之規定者,乙方並得解除本契約,解約時乙方的沒收依房地總價款百分之十五計算之違約金,但前開沒收之違約金額超過己兌現價款者,則以己兌現價款為。
    請問:

     

    1)工程款我已匯了12%的款項,現在想解約,建商要求要補足2%,才能辦理。裡由是我有開24張支票(都未到期),加簽一張沒有日期的本票(剛好是24張支票加起來的總額)。所以算是已兌現價款嗎??請問可以是這樣嗎?沒有其它的辦法?

     

    2)房地總價15%,似乎有看過類似的判決,建商需以房屋總價計算15%,不應用房屋+土地的總價來核算,不知是否能這樣走

    違約金賠款是事實,想請問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讓甲違約金降低損失呢?(應是找律師吧...哈)

    以上謝謝您的?貴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