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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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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02 10:58 
  • 文章人氣: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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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們好~請問已離婚小孩監護歸媽媽,在執行探視過程前夫對我及孩子做出傷害行為(保護令已通過內容包含孩子)這樣是否還需讓前夫探視呢?前夫及前婆婆不斷要求孩子需去他們家裡過夜才算探視是否能拒絕?從沒有不讓前夫和他家人看小孩只是要求約人多的地方做探視會過份嗎?例如:有地方坐的便利商店、公園、麥當勞,前夫有無數的前科,他家人(前小姑及前婆婆)說他們有房要代替他?取孩子監護權,請問除了前夫以外的家人有權?取孩子嗎?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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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02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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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雙方如有協議,則照協議方式探視小孩,如沒有協議,對方可至法院聲請酌定探視小孩之時間及方式。

     

    2、如小孩父母均在,原則上小孩監護全不會判給其他家屬,除非父母兩人均有不適任之情形。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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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02 11:21 
  • 文章人氣:240
  • 個人積分:15958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可以以這樣的情況向法院聲請改定所減對方探視範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