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毒品案問題
- 黃國政 (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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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04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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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施用第二級毒品案件,原則上檢察官得依其權限選擇為:1. 附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 或2. 聲請法院准為觀察勒戒之裁定(觀察勒戒要入監執行、戒癮治療不用)
建議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之前,儘快聲請附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如果法院已裁定觀察勒戒,則後續只能在抗告期間內提出抗告,翻盤機會不大、難度很高。由於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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