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對方在臉書上跟我購買東西,但款項匯來是訂購金額的一半,用Line通知對方又不理,已經一個多月了,我款項要退給對方,對方又是用無摺存款的方式所以沒有任何資料,對方也不給我,那我之前的款項要怎麼處理,要怎麼解除這個買賣契約呢? 請警方可以查到對方的資料嗎?
您好,
可以存證信函方式解除契約並通知對方限期領回款項,超過期限就屬受領遲延之情形,其需自行承擔遲延可能衍生之損害。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感謝您播空回覆訊息,目前情況是沒有任何對方消息,資料,帳號,及連絡電話,僅有臉書好友,請問要寄存證信函的話要怎麼得到對方資料,要去警察局報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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