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鄰居違建後
對方每日製造巨大聲響吵鬧社區 並故意朝下方丟擲物品
雖與我方無直接接觸 但感覺示威意味濃厚
這樣有構成恐嚇罪行嗎
請問可否具體敘述是丟擲何種物品?
刑法上所謂恐嚇,並非專指"言語"而已,若對方的"行為"已足以造成你很大的心理壓力、精神壓迫..等,也有可能符合刑事法律欲規範、制止的規範對象。
丟出拆下的違建相關零件 像 螺絲 木板
現在已經沒有在丟 可是會繼續不定時敲打
或發出噪音
丟擲這類金屬器具、零件,不僅是對你心理造成無形壓力,甚至也有可能直接造成人身傷亡等意外事故。
之前有錄影,或著有任何第三人可以作證嗎?
若他除了丟擲器具以外,還對你有相對應的言語等行為表態,也請記得錄音,以便作為日後證據。
有人證 錄影影像 沒有 近日已加購裝設監視器了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35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事務所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90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578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78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278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