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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及安非他命

  • 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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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20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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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
  • 今年3月 我有個朋友因為他人案件被叫去警察局驗尿和檢驗頭髮

    驗尿的結果是陰性反應 可是頭髮呈陽性反應 被檢驗出來的質量是甲基安非他命250幾 我朋友有要求警方從驗 可是警方卻說要三個月內才可以從驗 可是警方通知我朋友去做筆錄時是6月份的事 所以不給從驗的機會 可是我朋友真的沒食用 是他旁邊的朋友有在食用而已 

    想請問說 我朋友收到傳單去開偵查庭時 可否要求檢方從驗

    如果這偵查庭開完 還來得及申請戒癮治療嗎?

    是否有完善點的解決方法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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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20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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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7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法令限制並沒有3個月以後才能重新檢驗,但是倘若無法提出採驗過程有瑕疵,則檢調通常不會重新檢驗。確實沒有施用的話,可以拒絕認罪,並委請律師辯護。

    2、倘若有施用,可以於偵查庭之前委請律師撰擬聲請戒癮治療狀。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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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20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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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在閣下尚未接到地檢署刑事開庭傳票之前即應著手遞狀聲請附命完成戒癮治緩起訴處分,否則檢察官就會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1項規定對施用毒品犯者聲裁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強制戒治。等傳閣下開庭時,可能就錯失機會了。 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魏克仁律師
  • 法律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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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20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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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大你好 你的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要趕快爭取院外治療

                 必須在時限內處理 才有可能免去被勒戒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相關經驗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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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20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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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應釐清因為他人之案件是甚麼原因要求您朋友驗尿和採集頭髮?

     

    2、偵查庭開完後必須在檢察官作出處分前進快遞狀紙進去。

     

    3、建議應盡快委請律師撰擬一份刑事答辯狀,敘明相關答辯之理由以及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戒癮治療之處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