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A醫師看診時說牙齒沒問題,只開止痛藥,但病歷上卻登載XX病,後來病況更痛看診B醫師,B醫師表明是XX病。
請問:A業務過失傷罪,假設也可以是詐欺取財罪(詐取健保費),但如果我是告業務過失傷害罪時,應表示我沒認為A偽造病歷,所以如果我同時告兩罪,檢官會不會認為我自打嘴巴?這情況下可以同一訴狀提告這兩罪?
謝謝
您好,
如您認為A有其他不法情事,可一併提出告發,由檢察官進行偵查。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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