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遺產有筆土地,父親友人住著,我們知道那筆不是父親買的,是借名登記而已,但不知道真正出錢買的是誰,過世後,友人告知土地是他的要我們過戶,表示向法院提出借名登麻煩,而不願向法院提出,但我們也不敢直接過戶,是否有其他的方式可以保護我們自己呢?
還是應透過法院確認是借名登記關係再辦理移轉,否則可能會被稅捐稽徵機關認為是無償移轉而課徵贈與稅及契稅。另外,移轉登記時會有土地增值稅,應請對方負擔。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還是應透過法院確認是借名登記關係再辦理移轉,否則可能會被稅捐稽徵機關認為是無償移轉而課徵贈與稅 ... (恕刪) 我們有其他法律方式可以讓土地歸還真正的地主嗎?我們可以採取的方式
還是應透過法院確認是借名登記關係再辦理移轉,否則可能會被稅捐稽徵機關認為是無償移轉而課徵贈與稅 ... (恕刪)
我們有其他法律方式可以讓土地歸還真正的地主嗎?我們可以採取的方式
您好!
如果不想被認定是贈與,就透過法院確認所有權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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