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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帳戶被列為警示戶與終止戶

  • 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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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9-0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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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一下我郵局銀行相關帳戶

    大約7月底就被列為問題帳戶不能使用

    因為之前有跟買家有點誤會

    他應該有去警局提告(因為我也只有發生這個誤會而已 其他都沒有)

    可是至今我都未收到警局通知書 和 法院傳票等等

    怎麼辦?

    被告詐欺會這麼久都還沒動作查案嗎

    之前帳號是被列為問題帳戶 怎會突然變終止帳戶呢?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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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5-05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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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05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之。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得於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訊問該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在場,並得陳述意見。但有事實足認其在場有妨害國家機密或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或妨害他人名譽之虞,或其行為不當足以影響偵查秩序者,得限制或禁止之。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

    偵查中訊問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應將訊問之日、時及處所通知辯護人。

    但情形急迫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由司法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是偵查不公開,執行職務之人員於偵查中所知悉之事項,除非有依法令或維護公共利益,否則不得公開其所知之內容,就偵查時程並無法得知,本件應釐清有無告訴人提告罪名之構成要件之適用?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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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您陳述,按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之。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得於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訊問該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在場,並得陳述意見。但有事實足認其在場有妨害國家機密或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或妨害他人名譽之虞,或其行為不當足以影響偵查秩序者,得限制或禁止之。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

    偵查中訊問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應將訊問之日、時及處所通知辯護人。

    但情形急迫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由司法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是偵查不公開,執行職務之人員於偵查中所知悉之事項,除非有依法令或維護公共利益,否則不得公開其所知之內容,就偵查時程並無法得知,本件應釐清有無告訴人提告罪名之構成要件之適用?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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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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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您陳述,按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之。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得於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訊問該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在場,並得陳述意見。但有事實足認其在場有妨害國家機密或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或妨害他人名譽之虞,或其行為不當足以影響偵查秩序者,得限制或禁止之。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

    偵查中訊問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應將訊問之日、時及處所通知辯護人。

    但情形急迫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由司法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是偵查不公開,執行職務之人員於偵查中所知悉之事項,除非有依法令或維護公共利益,否則不得公開其所知之內容,就偵查時程並無法得知,本件應釐清有無告訴人提告罪名之構成要件之適用?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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