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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店家與網友是否能對他們提告!

  • 鯨魚不是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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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6-02 02:44 
  • 文章人氣:401
  • 個人積分:36
  • 去店家用完餐,離開時表示要借廁所,店家表示不外借(用餐過程完全沒有任何不禮貌),後來到商店粉絲專頁評論區給建議及1顆星評論餐點尚可,最糟糕的一點是用餐環境如此寬敞的餐廳竟然沒提供客人洗手間,恐造成用餐中的客人一旦有內急需求時極不方便。店家對客人回覆言詞非常不客氣,罵我們沒道德、白痴問題等,之後又在粉專首頁寫了一篇極其惡毒不實言論指我們是奧客把我的名字及大頭照貼在文章下,內容例如有(什麼人說什麼話,貪得無厭的人就說自私的話,變態的人說雞巴話,窮的人說窮酸話,說謊到六親不認的地步,言行不一,自私真的使人喪心病狂。不自愛、不自律、自輕自賤、永遠無法尊重他人的人,行為惡劣,簡直是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做的都是傷天害理的行為,我看公德心的那些事要貼你家門,刻你臉上才有用吧!但我實在沒經費幫你刺青。你算什麼交阿賽(鳥屎)啊? 評論區的網友未經我同意到我個人版面截我與友人對話po在評論區,另一位網友就對我做人身攻擊不實言語(說我整型失敗,醜醜醜、弱智)我也沒整過型啊。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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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6-02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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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將該對話全篇文章均截圖,該留言已可能構成妨害名譽,提起截圖後提出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胡世光律師 (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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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6-02 07:30 
  • 文章人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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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86 │ 律師證號:106臺檢證字第13791號
  •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妨害名譽刑事案件,依您所述,對方很可能構成刑法誹謗罪,惟法律訴訟案件都是動態的過程,要看雙方攻防說法及證據,較難靜態的一概而論,本件建議您攜帶相關事證資料,親自與專業律師討論細節,歡迎一起討論本案應如何處理,以下為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和風聯合法律事務所  胡世光律師

    電話:03-216-0363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國際路二段559號3樓

    手機門號:0913931228

    LINE ID:who776

    EMAIL:who776776@gmail.com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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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6-02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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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7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依目前實務見解對於妨礙名譽罪嫌部分,會以是否符合大法官解釋字第509號解釋意旨”真實惡意原則”?亦即會以上下文義作為判斷及是否有求證情事而論?及是否符合”公然=不特定人的共見共聞”抑或”意圖散布於眾”之要件?且是否有可得誹謗之人或可得特定誹謗之人?而論,就您貼文內容,對方是有可能有上開法文之適用,此部分如何就相關爭點予以釐清,須謹慎,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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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6-02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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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提告,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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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6-02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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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97358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 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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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趙浩程 (Jayden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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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6-03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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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3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41號
  •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 李路宣 (Lewis/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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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6-03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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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50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11438號
  • 您好:

    對方的行為可能已經涉及刑法公然侮辱罪以及誹謗罪

    建議您應將發文及留言內容截圖

    於六個月內具狀提出告訴

    以維護自身權益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基隆/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高雄/金門/澎湖→為你走透透!

  •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分為法務、地政、及智慧財產三大部門團隊,各由十年以上經驗之資深法務、地政士、專利工程師團隊所組成,主持律師為李路宣律師。電話免費諮詢:(02)2779-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