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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割問題

  • 阿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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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3-14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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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師您們好:

           近期母親(被告方)收到法院民事通知;內容簡易敘述如下:

    如被告不同意原告之分割方案者,請於文到30日內;另行具狀提出新的分割方案到院.....以上

    想請問:

    1 .為何會收到此通知?爾且還100多人同時被告;母親是其中之一人

    2.可不處理,不理會嗎?如不處裡;會有什麼後果呢?

    PS:因本身理解能力欠佳;如可以再煩請以淺顯易懂方式解惑  ;在此先感謝各位律師的解答,非常感激不盡....謝謝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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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3-14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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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所述情形是因有100多人共有土地,其中一人想分割土地而提起訴訟,依規定全體共有人都需列為被告一同參與訴訟,訴訟結果全體共有人都需遵守。訴訟過程,法院會希望聽取每一共有人的分割意見,如果有意見就依通知寫書狀給法院,如果沒回覆,法院會當作您沒意見,而只考慮其他共有人的意見作判決,判決結果您仍需遵守。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洪維廷 (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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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3-14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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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88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32號
  • 你好,只要是共有人之一皆會被列為被告,你目前可先確認持分土地大小為何,可能分得金額為何,再考慮有無必要參與訴訟,若有不懂之處可與律師就細節詳細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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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3-14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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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7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法第824條: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
    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於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下列之分配:
    一、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但各共有人均受原物之分配顯有困難者,得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
    二、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以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部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以原物為分配時,如共有人中有未受分配,或不能按其應有部分受分配者,得以金錢補償之。
    以原物為分配時,因共有人之利益或其他必要情形,得就共有物之一部分仍維持共有。
    共有人相同之數不動產,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共有人得請求合併分割。
    共有人部分相同之相鄰數不動產,各該不動產均具應有部分之共有人,經各不動產應有部分過半數共有人之同意,得適用前項規定,請求合併分割。但法院認合併分割為不適當者,仍分別分割之。
    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是本件應係您母親與他人有不動產共有,共有人間無法協議分割,是訴請法院分割共有物,倘您母親不同意原告所提出分割方式,可以自行提出分割方案供法院參酌,建議您母親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其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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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3-14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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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母親應有與其他人共有土地或房屋,建議當事人可委請律師前往開庭,才能應付複雜之訴訟程序,並保障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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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3-14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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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看您們是否同意原告的方割方案,若不同意,則可以另行主張其他方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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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3-14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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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對您母親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母親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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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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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3-14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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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對您母親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母親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 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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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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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3-15 08:22 最後編輯日期:109-03-15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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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0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就您所述土地分割的問題,若需協助,請洽本所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或請加入LINE ID (AK6789336)搜尋設為好友,本所就現階段法院實際判決案例等相關法律資訊及律師專業實務經驗與您分享,期冀能提供給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以確保您的權益。
    2. 本所服務縣市:宜蘭、基隆、台北、士林、新北市、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橋頭、屏東、台東、花蓮、澎湖、福建金門、福建連江。 
    3. 所長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關心您 ! 
  • 趙平原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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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9-03-15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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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為何會收到此通知?爾且還100多人同時被告;母親是其中之一人---您母親也是共有人,所以一定會被列為被告。

    2.可不處理,不理會嗎?如不處裡;會有什麼後果呢?---如果原告提的分割方案您無意見,可以不理會,否則應該提出我方的分割方案,否則縱使我方沒參與,仍會受到判決效力所及。

    ---如果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以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