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割問題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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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3-14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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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所述情形是因有100多人共有土地,其中一人想分割土地而提起訴訟,依規定全體共有人都需列為被告一同參與訴訟,訴訟結果全體共有人都需遵守。訴訟過程,法院會希望聽取每一共有人的分割意見,如果有意見就依通知寫書狀給法院,如果沒回覆,法院會當作您沒意見,而只考慮其他共有人的意見作判決,判決結果您仍需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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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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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3-14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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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民法第824條: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
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於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下列之分配:
一、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但各共有人均受原物之分配顯有困難者,得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
二、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以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部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以原物為分配時,如共有人中有未受分配,或不能按其應有部分受分配者,得以金錢補償之。
以原物為分配時,因共有人之利益或其他必要情形,得就共有物之一部分仍維持共有。
共有人相同之數不動產,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共有人得請求合併分割。
共有人部分相同之相鄰數不動產,各該不動產均具應有部分之共有人,經各不動產應有部分過半數共有人之同意,得適用前項規定,請求合併分割。但法院認合併分割為不適當者,仍分別分割之。
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是本件應係您母親與他人有不動產共有,共有人間無法協議分割,是訴請法院分割共有物,倘您母親不同意原告所提出分割方式,可以自行提出分割方案供法院參酌,建議您母親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其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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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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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3-14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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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看您們是否同意原告的方割方案,若不同意,則可以另行主張其他方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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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對您母親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母親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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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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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對您母親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母親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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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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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3-15 08:22 最後編輯日期:109-03-15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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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平原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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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為何會收到此通知?爾且還100多人同時被告;母親是其中之一人---您母親也是共有人,所以一定會被列為被告。
2.可不處理,不理會嗎?如不處裡;會有什麼後果呢?---如果原告提的分割方案您無意見,可以不理會,否則應該提出我方的分割方案,否則縱使我方沒參與,仍會受到判決效力所及。
---如果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以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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