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買賣、消費糾紛 > 買賣糾紛諮詢

買賣糾紛諮詢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7-31 07:39 最後編輯日期:109-07-31 08:00
  • 文章人氣:261
  • 個人積分:58
  • 我有一位朋友在去年11月的時候有買家跟他買冰箱(該冰箱是買家請朋友在網路購買二手的) 而買家下訂後轉給朋友4000元 原先約好過來看冰箱並約定方便時間在取走 而因為買家原因所以未來看冰箱以及做完後續的交易動作 朋友也多次催促買家完成交易 而在7/16給對方最後交易期限訂於7/31止 否則將沒收當初轉帳的4000元以及自行處理冰箱 而對方覺得我們有侵占嫌疑 當初給予最後期限後未回覆 直到今日才傳訊息於8/3他朋友會會同警方完成交易 請問我方做法有違法疑慮還有警方有權介入此次交易糾紛嗎?

     

    交易地點在台中 然而朋友在8/3-8/6已經排定旅遊行程(花蓮) 如果要在對方指定時間完成交易勢必會影響朋友旅遊行程

     

    朋友催促以及告知最後交易期限均有使用通訊軟體告知 相關通話紀錄均有留存

  • 李詩皓律師 (力禾法律事務所)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7-31 09:05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1948
  • 律師評價:437 │ 律師證號:91臺檢證字第01163號
  • 您好,此案屬民事糾紛,一般時候警方並不會介入,應就對話紀錄查閱雙方是否有約定完成交易的時間,若沒有約定便不得單方面更改為限期終止交易,建議與對方協商可交易之日期完成交易,若欲終止也須退還所收之價金。

     
    如需法律諮詢請來電,力禾法律 (02)2755-1003#22 或 LineID:boycoco211。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7-31 09:56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49720
  • 律師評價:1386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只是履約糾紛,不過4000元如果雙方有約定是訂金,我方才有權沒收。

    2、雖然只是履約糾紛,但是倘若對方執意提告,員警還是有受理的義務,只是有沒有誣告的問題。縱使對方沒有提告,員警還是可能義務性陪同。

    3、如果我方確實無法配合,建議可以提出預定出遊的事證,要求改約別的時間,如果雙方無共識,建議可以委託他人出面避免爭議。(當然,如果我方也可以完全依法處理,拒絕理會對方)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7-31 19:38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10220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7-31 20:25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44846
  • 律師評價:467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3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是本件需釐清就係民事買賣契約糾紛?抑或刑事侵佔犯嫌?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7-31 23:34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97338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 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