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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卡被盜用

  • Eddie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0-06-08 01:57 最後編輯日期:110-06-08 01:59
  • 文章人氣:301
  • 個人積分:2
  • 本人金融卡放在媽媽那邊,但媽媽未經我允許借給他的同居人使用,

    於6月3號因證券營業員提醒銀行被列警示戶然而發現其他銀行同樣被列警示帳戶,接著到警察局詢問,得到的答案是有人在5月30號在台南的警察局有報案,當下有問警察如何處理他們只有叫我等通知,同時也有致電到報案的警察局只有說案子已經送到偵查隊,後來也有打到偵查隊問但也只得到流程還在跑的回答...

    我剛出社會一年半很擔心會影響到未來的信用狀況,想請問各位律師我目前能做什麼動作來自清呢? 非常感謝麻煩了!

    btw:媽媽的同居人正在假釋中

  • 黃國政 (黃國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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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6-08 02:22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6654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455號
  •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一定要仔細、確實地蒐集、留存!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具體案情,可以加入LINE之後討論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建議您可以與我討論,讓我處理及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便作出正確、對您有利的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聯絡!

    方便的話,可以把資料提供給我過濾、判斷。

    ~相關後續,可以與我聯絡之後一併討論~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E-Mail:  a121218@ms19.hinet.net

    手機: 0983-016-238 (中華電信)

    LINE ID a121218

    (請加我的LINE!傳訊、溝通更方便!具體案情,可以加入LINE之後討論…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 陳仲豪 (陳仲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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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6-08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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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730
  • 律師評價:26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23號
  • 有關申請解除警示帳戶的表單如下,可以試試看但不一定可以順利
    https://www.mpb.gov.tw/df_ufiles/051/%E6%96%B0%E7%89%88-%E6%B0%91%E7%9C%BE%E8%A7%A3%E9%99%A4%E8%AD%A6%E7%A4%BA%E5%B8%B3%E6%88%B6%E7%94%B3%E8%AB%8B%E6%9B%B81080305(1).pdf
    另外,建議先蒐集有關該金融卡是遭他人盜用的相關證明,例如對話紀錄、帳戶內的金錢來源等,因為後續帳戶持有人可能會被以幫助詐欺的嫌疑人偵辦,為何盜用者會取得你的金融卡以及知道你的密碼,這點會需要妥善解釋,以上供參。

  • 如需進一步諮詢,請來信pinshinlaw23511136@gmail.com或來電02-23511136【品信法律事務所】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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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6-08 09:15 
  • 文章人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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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7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0條: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第339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洗錢防制法第2條: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
    一、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
    二、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權或其他權益者。
    三、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
    第 3 條:本法所稱特定犯罪,指下列各款之罪:
    一、最輕本刑為六月以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之罪。
    二、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二百零一條之一第二項、第二百六十八條、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三百四十四條、第三百四十九條之罪。
    三、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條第一項之罪。
    四、破產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百五十五條之罪。
    五、商標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之罪。
    六、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後段、第四十七條之罪。
    七、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
    八、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第八十九條、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之罪。
    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十五條之罪。
    十、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
    十一、期貨交易法第一百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
    十二、資恐防制法第八條、第九條之罪。
    十三、本法第十四條之罪。
    是實務上您可能會有幫助詐欺或共同正犯及洗錢防制法之犯行,您可以聲請調查證據並將您與對方的對話紀錄保存,待檢察官開庭時作為證據;再者就警示帳戶解除部分,須待本案確定後,方能持不起訴處分書或緩起訴處分書或法院確定判決書向警察機關要求發文向金融機構解除,建議您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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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6-08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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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49700
  • 律師評價:1386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的部分,只需要如實說明,且您的母親也配合說明,基本上不會有責任。

    2、不過您母親的部分,可能因為借用帳戶給他人使用,而構成詐欺罪幫助犯。

    3、警示帳戶必須等到檢察官給您不起訴處分才有辦法解除。

    4、鑒於此類案件罪刑不輕,且所有的被害人都可以要求涉案人連帶賠償責任,所以建議應該委請律師辯護以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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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6-08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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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4772
  • 律師評價:1847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我處理過很多人頭帳戶跟您類似的案件。您金融卡被列為警示帳戶,代表您可能遭認定為詐騙集團共犯,違反洗錢防制法與刑法幫助詐欺等罪遭檢警偵辦,綜合相關事證仍有爭取不起訴或緩起訴的空間。現階段建議盡快蒐集證據,將通聯紀錄、對話紀錄等保存好,加LINE ID:lightkao與律師諮詢後續訴訟策略。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陳思伃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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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6-0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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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 │ 律師證號:104臺檢證字第12091號
  • 您好:

    依照您所述,被列為警示帳戶可能是涉及相關的刑事案件,請盡量留存證據,以避免遭認定為犯罪的幫助犯或共同正犯。另外,為了爭取不起訴處分,真的建議盡快諮詢律師,不然起訴以後縱然無罪,也耗時耗力。

    如還有問題,建議您親自來所諮詢或者以LINE、EMAIL之方式與律師溝通,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聯繫LINE ID:be.positive.     /EMAIL:gchen.attorney@gmail.com

  • 陳炤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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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6-08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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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Eddie 的發言內容:

    本人金融卡放在媽媽那邊,但媽媽未經我允許借給他的同居人使用,

    於6月3號因證券 ... (恕刪)

    • 您好,我處理過很多人頭帳戶跟您類似的案件。您金融卡被列為警示帳戶,代表您可能遭認定為詐騙集團共犯,違反洗錢防制法與刑法幫助詐欺等罪遭檢警偵辦,綜合相關事證仍有爭取不起訴或緩起訴的空間。現階段建議盡快蒐集證據,將通聯紀錄、對話紀錄等保存好,加LINE ID:jackchen517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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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6-08 18:51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0216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協助對媽媽同居人提出刑事告訴,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謝政恩 (謝政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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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6-08 19:03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848
  • 律師評價:218 │ 律師證號:105臺檢證字第12816號
  • 您好,未來到案時就是據實說明,若有必要可請媽媽作證,否則可能遭以詐欺共犯起訴,應特為小心。

    謝政恩律師(James C.E. Hsieh) 政大風管所碩士/政大法律系學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臺北市100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102號5樓 Tel:(02)23966080 Fax:(02)23966077 Cell:0919731236 Line ID:@036nxkvu(搜尋ID時,@也要填入) / 行動條碼:https://lin.ee/p50cGMn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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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6-08 22:40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97298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吳于安 (吳于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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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6-09 10:13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2464
  • 律師評價:237 │ 律師證號:(104)臺檢證字第12214號
  • 借用金融卡可能發生不少衍生的問題,例如詐欺的幫助犯,建議將詳細狀況告知律師,以利協助進行答辯!如果尚未到警局作筆錄,可由律師協助陪同喔!

  • 如有進一步問題,或想要有一個長期的律師諮詢管道,歡迎加line詢問:@honganlaw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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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6-09 14:03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29288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如您母親出庭作證證明您並未同意將金融卡借給他人使用,則該名同居人涉犯詐欺罪之餘,您母親可能構成幫助詐欺罪或詐欺之共同正犯,而您不會有法律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ID:lawhelp24)、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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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6-09 22:41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0216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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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6-10 18:00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3710
  • 律師評價:189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依您所述,金融卡已被列為警示帳戶,代表您母親的行為可能涉犯刑事幫助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並須待檢察官為不起處分後才會解除警示;人頭帳戶相關案件,建議蒐集相關對話及匯款紀錄,提供更加詳盡的事證加入本所Line,與律師進一步諮詢,了解後續的訴訟程序及如何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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