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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員工偷竊被監視器拍到,老闆威脅做滿一年不得離職

  • a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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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3 23:16 
  • 文章人氣: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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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朋友在上班的餐廳偷竊食材 被監視器拍到 想要賠償老闆不要 老闆威脅必須做滿一年才能離職 否則提告 但是也不願意簽署任何協議 上班期間被苛刻 刁難而且做的跟狗一樣 上班時間內無止境打電話 指揮做事 然後都用罵的 好像也沒有勞健保 上班沒打卡 好像即將滿一年 請問朋友如果做滿一年離職被刁難 該怎麼辦 如果對方還是提告 他會收到什麼樣的懲罰 對方上班上的非常痛苦 又被威脅 已經快崩潰的感覺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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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3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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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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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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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3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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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避免您涉犯其他法律訴訟爭議風險,及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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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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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4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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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47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

    1.竊盜罪是非告訴乃論公訴罪,無法撤告,也無法透過和解拋棄告訴權。

    2.但針對雇主違法、未投保勞健保的部分,也可以蒐證後提出刑事詐欺、偽造文書罪等告發、告訴,並向勞工局申訴、向雇主求償相關薪資或未保勞健保的損失等等。

    沒有義務要忍受,且也可以藉此跟雇主針對竊盜罪部分協商。

    3.如果不清楚怎麼處理,或者有其他問題,建議您朋友直接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陳奕如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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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4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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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99號
  • 您好,強迫工作不得離職本身涉及強制罪,您友人可報警提告,或可向當地勞檢處或勞工局申訴。至於竊盜部分,縱算對方提告,亦可在偵查庭中表示,友人本願意賠償,但老闆不願受領,因此以繳納公益金或義務勞務換取緩起訴,緩起訴一樣無前科紀錄。

    倘有其他疑問或案件細節,可加LINE ID:lawyerc進一步諮詢。

     

  • 前桃園地檢書記官/內政部訴願會法制專員 Line ID:lawyerc 手機:0966465007 事務所:北市松江路87號11樓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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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4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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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竊盜的部分,可以考慮是否以自首方式解決,至於工作部分,則可以蒐集相關事證後,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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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4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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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7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是本件就員工部分,可能會有刑事竊盜犯嫌之適用,此部分需釐清相關事實及爭點,且本罪係非告訴乃論之罪,一年後雇主還是可以提出告訴;再者就雇主部分,倘無投保勞健保,可能會有違反勞工保險條例,可以向在地勞工局申訴並請求調解,就辱罵部分,有無構成刑法妨害名譽罪嫌?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是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洪維廷 (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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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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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88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32號
  • 您好:

    1.友人可以直接報警提告,因為強迫他工作且不得離職本身涉及強制罪,亦可向當地勞工局申訴。

    2.針對竊盜部分,是屬於非告訴乃論,無法撤告因此也無法簽協議和解要求他放棄刑事告訴權(因此即便友人做滿一年,竊盜罪依刑法第8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追訴權時效為20年,但不可能20年都要活在他人擺布之下!?),縱算對方提告,亦可在偵查庭中表示,友人確實願意賠償,但老闆不願,希望以繳納公益金或服勞務換取緩起訴,只要緩起訴內再無犯刑案一樣是無前科紀錄的。
    3.就雇主違法未投保勞健保的部分,建議蒐集相關證據後提出刑事詐欺罪、偽造文書罪等提出告訴,並向勞工局申訴將有對雇主有相關罰緩問題並向其求償相關薪資或未保勞健保的損失等等。

    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line:justice0907739330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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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4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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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違反勞基法的部分,可以蒐證向勞工局申訴,並要求資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加班費薪資等。

    2、竊盜部分,倘若沒有前科,且願意認罪、賠償給店家,基本上不會有入監服刑問題。

    3、不是很嚴重的罪刑,建議應該委請律師積極面對避免受制於人。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陳玉庭 (陳玉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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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4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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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74 │ 律師證號:106臺檢證字第13586
  • 一、倘真的僅想息事寧人,也相信僱主的承諾,可以和僱主簽立一份協議,由僱主表示就竊盜部分已表示原諒及不予追救,雖然竊盜是公訴,無法放棄告訴,倘日後僱仍提出告訴,要爭取緩起訴就不會太困難。

    二、當然如果真的不想再忍受、也不太相信僱主的承諾:

    1、關於竊盜你可以自首,爭取緩刑

    2、關於僱主未投保或高薪低報,你可以向勞工局申訴,並要求損害賠償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309號3樓→台北信義安和站5號出口,出站後左轉直行約150公尺即可到達。

            Line:lawrence03

           恪明法律事務為陳玉庭律師;、沈明顯律師關心您的法律問題

    電話法律諮詢0906391006

  • 陳玉庭律師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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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5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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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0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就閣下所陳述的問題,為確保自身之權益,建議聯繫→本律師團隊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亦可鍵入LINE ID (AK6789336)加入好友,您將得到專業的法律幫助。
    2.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