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給離職
- 劉韋廷 (劉韋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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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2-19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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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離職是不需要等雇主找到人才可以離職。扣特休的薪水雖然於法無據,但是數目不大,不建議訴訟請求。
2.至於雇主威脅要在記帳士公會記錄您的不良記錄一事,這部分如雇主持續有以此事要脅,可以錄音等方式保存證據,如果真的在記帳士公會有所紀錄,內容有所不實也可提出妨害名譽的告訴。
3.如與雇主間有任何糾紛,建議都可以至勞委會或勞工局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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