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和解 但是怕對方又告該如何處理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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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7-13 16:58 最後編輯日期:101-07-13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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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簽定和解書,以免衍生後續爭執。
(1) 關於民事訴訟部分,雙方可在和解書上載明「甲方完成約定給付之義務後,甲方賠償債務即屬消滅,雙方不得再就此一傷害事件另行請求對方或提起訴訟。」,如此一來對方就不能再提起民事訴訟向您請求損害賠償。
(2) 至於刑事傷害罪部分,也可以在和解書中明確約定;因為對方尚未提告,已約定了,縱然對方反悔還想再告,但是因為已拋棄告訴,法院基本上會不起訴該案件的。
(3)所以在您的和解契約上可載明"被害人於簽立本和解書後,亦同意拋棄其他一切民事賠償及刑事告訴權"即可。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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