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秘與他人簽約,並未告知我方,造成我方損失
- 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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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9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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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本人陪同女友在12/14與新秘做試妝,試妝前講好假如下訂的話,試妝費用可折抵訂金2000,因某些原因新秘同意我們可以隔日再回覆是否要下定,後日12/16我們mail告知新秘我們要下定並且請她寄合約過來,合約內容上有寫已付2000訂金,請把另外2000補足為完整訂金,
隔日12/17我們要求增加服務,新秘也同意,另外我們對於合約部分內容有疑問傳訊息給新秘,後來並未回覆,我們耐心等待,直到12/19我們傳訊息告知新秘請他把增加的部分修改進合約,新秘卻告知已與他人簽訂,中間完全沒有告知詢問我們。沒有顧及到我們的權益造成我們的損失,且也不願意把付訂金兩千退回。
- 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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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20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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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曹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熱心幫忙,還想請問下列之信件對話~是否有達成合約呢(雖對方未簽名)
p.s因對方仍認為這不是合約,仍堅稱這是範本,但他有針對個人填上了日期、服務內容及已收之訂2,000,且他回信也說回傳合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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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一) 本人寄信給對方之信件內容
XX老師午安
我是上星期六早上十點跟妳約試妝的XX
要跟你簽6/1的合約,麻煩寄給我囉~THX*12/16(一) 對方回信給我之信件內容
妳好 這是合約書 如沒問題,轉帳完成請回傳合約書 新祕XX對方所附上之檔案↓
【新娘秘書服務明細表】收據
* (新娘或新郎)簽名: *連絡電話:
*服務日期 : 103 年 X 月 1 日 星期日 v午宴 □晚宴
*服務時間 :
(備註:為避免日後產生糾紛,請新人在簽約時明確註明服務時間)
*服務地點 (填寫地址或明確之地點 如:某某飯店):
*服務項目、內容(即服務項目的細項說明) 造型師簽名:
( )結婚新秘/3個造型(1白紗2晚禮服)到府服務 $11,800
( )訂婚新秘/2個造型到府服務$9,800
( ) 宴客新秘/2個造型 (早妝婚紗店化好,到會場做敬酒送客二造型)$7,800
( )結婚/訂婚/歸寧/補請單妝/1個造型 $5,800
( )親友髮型(媽媽髮、伴娘髮)$800/位.妝+髮1200/位
( v)訂結婚同天(午宴)/4個造型 $13,800 (多一造型多加2000)
( )訂結婚同天(晚宴)/4個造型 $14,800 (多一造型多加2000)
( )試妝/$2000 (預約可抵費用)
( )其它:
*外加費用內容:
台北市、桃園縣市免收車馬費、外縣市收費如右:新竹地區-$2000、苗栗以南-$2500、嘉義以南-3500
以上服務包含:彩妝+髮型造型、身體水粉、頭飾配件、指甲油、假髮等。加贈保濕定妝安瓶
以上費用為早妝化完離開,宴客前一小時到餐廳至最後一套造型結束離開,如需全程新秘午宴加收$2000元、晚宴加收$3000元
備註:送安瓶*1、媽媽妝、新郎妝髮。進場造型
服務過程:早上至府上或飯店化妝造型+宴會前一小時到宴客飯店補妝換造型
最後一套造型結束會先離開,若有飾品則收1000元飾品押金,飾品退還後押金全額退回!
同意支付服務費用總計為新台幣$ 13800 並於簽約時需先支付三分一的訂金。
若無故或其他因素取消合約,得沒收訂金,不得異議。
*服務費用包含之項目為: 訂金$ 4000 (支付時間:103/12/14已付2000
2000尚未支付)
尾款$ 9800 (支付時間:103/X/1 )
外加費用$ (支付時間: )
郵局x00 0281259-xxxxxxx 匯款完請回傳合約書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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