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買賣、消費糾紛 > 已簽買賣合約,乙方反悔

已簽買賣合約,乙方反悔

  • 霈宸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30 00:33 
  • 文章人氣:1069
  • 個人積分:4
  • 我跟乙方有簽訂買賣合約

    我賣他一些生財器具

    也有簽名蓋章

    總金額20萬

    乙方也付兩萬,也搬走了一些東西

    後來對方不買了,給的理由竟然是我這些東西不值20萬

    現在已經沒人要收購我這些東西了

    我就跟乙方說,當初我們有簽買賣合約,20萬也是你答應才會簽的

    現在跟我說不值20萬,不買了

    還跟我說"我等你寄存證信函給我"

    乙方講話很囂張

    請問我現在應該怎?做,才可以拿回20萬

    還有我可以要求他賠償我嗎?

    例如精神損失之類的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30 09:14 
  • 文章人氣:276
  • 個人積分:49700
  • 律師評價:1386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行已存證信函方式要求對方履約,否則將提告,並告知您欲交貨給對方,要求對方配合受領,倘若對方仍不願意,則訴請對方依約給付價款。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31 09:26 
  • 文章人氣:236
  • 個人積分:97298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限期給付貨款(如3天內),若屆期仍不履行,及再發存證信函通知解除契約。提起訴訟請求解除契約及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