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債權債務 > 抵押權訴訟

抵押權訴訟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1-14 09:42 
  • 文章人氣:375
  • 個人積分:97060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過戶,但抵押權仍存在於該房子上。故可先過戶後再還款,以塗銷抵押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1-15 10:01 
  • 文章人氣:436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有關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債權之範圍,因法定事由發生而確定,此部分可參照民法第 881條之12的規定。在各法定事由未發生之前,抵押權所擔保債權之範圍尚未因此限定。

    民法第 881條之12
    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原債權,除本節另有規定外,因下列事由之一而確定:
    一、約定之原債權確定期日屆至者。
    二、擔保債權之範圍變更或因其他事由,致原債權不繼續發生者。
    三、擔保債權所由發生之法律關係經終止或因其他事由而消滅者。
    四、債權人拒絕繼續發生債權債務人請求確定者。
    五、最高限額抵押權聲請裁定拍賣抵押物,或依第八百七十三條之一之規定為抵押物所有權移轉之請求時,或依第八百七十八條規定訂立契約者。
    六、抵押物因他債權聲請強制執行經法院查封,而為最高限額抵押權人所知悉,或經執行法院通知最高限額抵押權人者。但抵押物之查封撤銷時,不在此限。
    七、債務人或抵押人經裁定宣告破產者。但其裁定經廢棄確定時,不在此限。
    第八百八十一條之五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第四款之情形,準用之。
    第一項第六款但書及第七款但書之規定,於原債權確定後,已有第三人受讓擔保債權,或以該債權為標的物設定權利者,不適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