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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去的東西不能"借回來"用?

  • 浪跡天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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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26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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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這樣的,我前女友還在高中

    我對他很好,能力範圍內他要什麼有什麼、想去哪裡就帶她去哪裡

    記得他說他電腦很慢做功課有問題,所以我組了台電腦借他做功課

    當然是借到他畢業

    現在因為一些雞毛蒜皮小事被他甩了(哀...!他前任二度攪局...戴兩次綠帽了),可是我現在需要拿他那台的中央處理器用一陣子,他卻說不想看到我、不想讓我踏入牠的地盤,所以堅決說NO

    我只是把我的東西借回來用一陣子,會再裝回去給他使用

    又不是不會再幫他裝回去 ,這我該告侵占還是?

    我也不想整個拿回來,因為我家有電腦了,整個拿回來又占位置用不到,不如把我需要的東西借用幾天之後再還給他,那些東西還比較有利用價值!
    P.s: 我未滿18他18了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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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27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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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可以提出該電腦為您所有,且僅為借給對方使用,則您可以隨時請求對方返還,本文建議您可以先核發存證信函給對方,對方倘若拒絕,則可以聲請調解或是訴請對方返還。

    2、就您所述,本案似乎尚未構成刑事犯罪,不建議直接提起刑事侵佔告訴。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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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27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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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寄發存證信函,終止借貸契約,請求其返還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