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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糾紛

  • 阿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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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6-07 10:19 
  • 文章人氣:680
  • 個人積分:2
  • 你好:

    我女朋友在LINE上跟賣家訂購衣服,可是因為我女朋友上夜班所以比較沒時間去做匯款動作,賣家一開始也表示要收到匯款才會訂商品,可是才隔2天賣家就打過來問:

    你匯款沒?衣服已經到了你要不要來拿?

    重點是賣家口氣很差,所以我女朋友不想跟他買了,接下來賣家就開始在我女朋友FB上開始留言,甚至公開他的大頭照和臉書網址,更扯的是她瘋狂電話騷擾常常凌晨打過來接聽又直接掛電話,從11點打到凌晨5點,請問這樣賣家有觸法嗎?

    以下是賣家在FB上的PO文:

    這個女人很過份.衣服訂一訂..也不回人也不?款~~還封鎖fb(讓對方賣家找不到她)...真的有夠過份...請大家評評理..社會上就是有這樣女人..(過份)...太欺人太甚...公開她...太惡劣了...當人是白吃...(小姐..妳fb都封鎖了..妳可以連電話也換一換..在來就是搬家好了).............不知道有幾個人被妳騙過....><

  • 柯期文 律師會計師 (柯律師/柯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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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6-07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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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5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882號
  • 【公開他的大頭照和臉書網址】至於夜間電話騷擾可考慮提告,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 柯期文律師-台大法律系/柯期文會計師-台大會計系學士、碩士 ( 雙學士/雙證照師 ),客戶預約諮詢:LINE ID:k8883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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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6-07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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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於夜間多次來電,您亦有聲請相關通聯紀錄證明此事,依刑法第304條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強制罪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又關於網路上之公開留言,若該言論有涉及公然侮辱誹謗之內容,亦可一併加以提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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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