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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上被謾罵

  • san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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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16 03:05 
  • 文章人氣:523
  • 個人積分:4
  • 版上律師大家好

    日前我在FB公開社團與人爭論議題  孰料對方講不贏 結果惱羞成怒罵了我三字經(幹X娘)  以及他馬的   甚至還說要找我出去講

    此舉已經造成我生活上的恐懼   以及讓我深感被侮辱

    請問我是否能夠對對方提出公然侮辱以及恐嚇呢??

  • 謝憲愷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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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16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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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9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對方的行為只要使人難堪為目的,以文字表示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思,足以對於您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達貶損其評價之程度即可構成公然侮辱,您可依刑法第 309 條公然侮辱提告恐嚇罪須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但對方並未有實際加害作為,因此恐嚇罪較難成立。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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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16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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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包括對方辱罵您之截圖證據及對方之相關年籍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