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離婚一年多了,離婚協議書可以修改嗎?

離婚一年多了,離婚協議書可以修改嗎?

  • kuing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17 10:30 
  • 文章人氣:3941
  • 個人積分:4
  • 各位律師平安

    我是社工.想幫我的族人問一下問題,離婚協議書內容如下:

    一、子女之監護:

     (一)女兒監護權為女方所有,與女方同住,男方有足夠探視權,但有喝酒    行為後不得見面,以不影響女兒生活作息為主。

    (二)禁止至對方工作場所談論任何事務。

    (三)禁止以小孩之名義威脅任何金錢

     

    二、財產之歸屬:

    (一)婚後所購買汽車及共同擁有之存款無條件讓給女方。

    (二)房屋成交後先付房貸之款項及男方父母先前代墊拾萬元房貸,剩餘款項屬共有款均分給男方及女方。

     

    三、贍養費及慰藉金之給付:

    (一)房屋成交後,執行每個月給付給女方之女兒教育基金玖仟元整至法定年齡。若有一個月未給付,可由法院執行薪扣款給女兒帳戶。

    (二)房屋買賣成交後,餘款存入女兒:王妍琳之帳戶為教育基金。

     

     

    上述:

    ◎男方薪資不高,月薪28,000元,每月支付房貸18,000元,水電費管理費 3000元,若再支付女兒教育費9,000元,男方根本無法生活。

    問:教育費可以下修嗎?

     

    離婚已一年多,男方至今未履行教育付的部份,目前已收到女方寄來『家事法庭通知書』。

    問(一):男方可以以離婚協議書第二項第(一)點作辯駁嗎?(因為房子還沒賣出去,另離婚協議書上也沒註明賣屋期限)。

    問(二):如果不賣房屋,男方有責任要擔嗎?(女方已改嫁)。

     

    ◎第二項(二)上是說房子賣了要均分,但第三項(二)的條件裡,卻又讓男方完全沒有錢可以拿。

    問:可以調整嗎?例如:房屋分三等份,一份:女方、一份:女兒教育基金、一份:男方。

     

    ◎可以增加,帶女兒回家與男方或男方家人一起生活的條件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17 11:13 
  • 文章人氣:265
  • 個人積分:49600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給付扶養費的部分依據約定就是房屋賣出之後開始負擔。

    2、酌減、探視都要提起反訴處理。

    、您提的問題涉及多個訴訟程序,建議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處理較佳。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