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VS特留分
- 陳怡均 (陳怡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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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0-07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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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民法第1138條之規定,遺產繼承人指下列順序之人;換言之,若爺爺不幸仙逝,遺產繼承人有特留分(法律保障繼承人之最低限額)可保障其權益;倘爺爺贈與行為侵害到遺產繼承人之繼承權,該等繼承人可對之提起民事訴訟。
民法第1138條: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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