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保險、票據 > 取消房貸對保後,本票取回問題

取消房貸對保後,本票取回問題

  • 青蛙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06 00:36 
  • 文章人氣:1946
  • 個人積分:16
  • 各位版大好

    小弟目前遭遇房貸對保取消後,本票無法取回的問題,內容如后,再請指引明燈,感恩

    @遭遇情境:
    小弟於本月1號與某銀行房貸業務對保,因係投資型房貸,故對保簽約時亦簽2張本票做為借據,後因某些考量,小弟於對保完成當日即告知該業務要取消貸款,並告知將請朋友(亦為該業務之朋友)去找他把資料取回。本月3號,接到我朋友來電表示,該業務員已把上述2張本票用碎紙機銷毀(但是其他資料尚存),將在把已銷毀之本票拼貼完整後返還。

    @目前處理選擇:
    1、已向該業務員表示,毀損本票拼貼完成後可能難以辨識真偽,是否可請其本人簽一份本票以確認由他銷毀之切結書,但是其拒絕簽認任何切結書,僅願意歸還拼貼完成之本票。(如接受,是否有權益受損之疑慮?)

    2、該業務為朋友介紹,基於情面尚在考慮是否直接向該銀行告知此狀況,由銀行出面處理。(ex:公示催告及除權判決?但是銀行會否主動處理不得而知,是否要寄存証信函?)

    @想詢問之問題:
    我該以哪種或何種方式確保我的權益?畢竟本票不知去向是一件相當嚴重的事!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06 09:22 
  • 文章人氣:231
  • 個人積分:49600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切結書無法阻止日後票據的執行(倘若票據實際上沒有銷毀),建議應該取回票據,才有辦法聲請公示催告根除權判決。

    2、取回之後,還是可以向銀行或是金管會提出申訴。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06 22:19 
  • 文章人氣:274
  • 個人積分:9702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取回本票,不論形式為何,自業務員或銀行,避免本票在外流通,並向銀行通知此情形或向金管會申訴,若本票並無遺失之情形,不要做公示催告與除權判決,除非確定本票已從銀行遺失,方去做公示催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07 17:43 
  • 文章人氣:298
  • 個人積分:49600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取回之後,您可以自行選擇是否銀行或是金管會進行申訴。

    2、票據的部分,毀損也是喪失的一種,雖有少部份法院駁回聲請,但是多有准予公示催告及除權判決的案例。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