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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非律師撰狀問題

  • 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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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06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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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師們你們好

     

    本人有在臉書成立一個車隊社團

    而近期有不少車友會提出車禍的問題

    有位成員會熱心幫助車友解答

    而且解答內容都是有依據法規的

    所以本人有請他擔任社團的法律顧問

     

    他平時會教導車友車禍後續處理方法以及賠償部分該如何處理(不會收費)

    有些車友的案子只能靠法院判決的

    他會幫忙打訴訟相關書狀(每份收1000元)

    我想問的是

    他不具有律師身分

    可以代為撰寫訴訟狀嗎?(有收費)

    但是他沒有引導別人一定要走訴訟

    和解就協助和解

    也未委任過任何一場官司賺訴訟佣金

    唯一只有收訴訟費用

    這樣會違反律師法第48條與刑法157條嗎?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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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0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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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有違反律師法之刑事責任問題,且您們也可能會被認定為共犯,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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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06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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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如謝大律師所述,建議應該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始能保障相關權益,避免違法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