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據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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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2-16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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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依法明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不過,本罪屬告訴乃論,須於6個月內舉發,且非配偶不得告訴。須注意的是,若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提告。
至於有罪之判決,必須證明至何等程序,最高法院曾謂: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但無論其為直接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必須達於一般人均可得確信其為真實的程度,而無合理之懷疑存在時,始得據為被告有罪之認定。
所以通姦罪即使不是捉姦在床,但若從其他證據方法中,例如目擊者看到通姦人進出賓館,鑑定犯罪人遺留物上之DNA等等,能達得到上述之有罪判決之確定程度者,仍可成立通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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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克仁律師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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