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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會被告業務侵占

  • 阿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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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19 23:30 
  • 文章人氣:830
  • 個人積分:4
  • 律師您好本人103年2月份左右 被前公司同事介紹南投一間公司(建築材料)我並非此公司員工 是所謂配合的廠商 因為本人客戶可能有發票的需要(我並無領過該公司薪水也無勞健保)所以跟此公司老闆討論後 用此公司的銷售單來做生意103年4月份 因有兩筆費用 對方老闆跟我有貨款方面的出入 總而言之他認為我還欠他20萬貨款之後持續配合到103年12月左右 我因為工作關係 所以沒有再出貨了(當時有正職工作太忙)就把那本銷售單本還給該老闆了 並表明不想再配合了 104年4月份 突然收到一張存證信函 內容大致是本人103年4月兩筆貨款跟客戶收40萬左右 只繳回公司20萬左右要我把剩下的20萬 在5日內繳清 因事隔一年 當初那位客戶 因為本人還有幫他墊付一些運輸費用(因時間久遠加上銷售單以還該公司) 且配合廠出貨我費用也非40萬(本人賣貨也有利潤)已有跟對方談過 但是還是一口咬定 我欠20萬 想請問 我要如何自保 可能會被告甚麼 感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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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19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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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35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有可能對您提出刑事業務侵占之告訴,建議您目前關於對方之任何來電、信函或line,均不要回覆,避免對方錄音蒐證,目前您應蒐集過往之證據資料,以利日後訴訟證明您未侵占款項,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胡志彬 (阿彬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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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19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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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4 │ 律師證號:(89)臺檢證字第4795號
  • 1.建議將完整資料準備,回對方存證信函,如果不知如何回函,可考慮請律師兼顧情理法寫存證信函

    2.如處理妥當,對方可能就不會提告

    3.如面臨對方提告,請律師答辯會較妥(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 我是胡志彬律師,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留言或撥打手機0963470881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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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19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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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00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建議您在不知對方有多少證據前,不要恣意回應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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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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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20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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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您在不知對方有多少證據前,不要恣意回應對方。

    想請問律師 我並非該公司員工 也從無領過薪水 

    基本上只有我再轉帳跟寄支票給對方(客戶的支票) 就是對方出貨 我去跟我客戶收錢 賺價差利潤

    就不過借用對方的銷售單來使用 這樣還有甚麼問題 

                                                    感謝

  • 張祐豪律師 (張祐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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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20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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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意上的糾紛,大多只是純粹民事糾紛
    把案件導向刑事案件,雙方未來都會難以解決糾紛

    建議你直接回函,要求對方會同你與客戶一同對帳
    將整個過程釐清清楚,就算未來不幸被告刑事案件
    你以積極處理的態度,從客觀第三者來看,也比較能得到清白。

  • 張律師 電話0958286008 歡迎來電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