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
- 阿中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6-04 21:05
- 文章人氣:1436
- 個人積分:6
-
各位律師好
小弟今年24 退伍一陣子還在找工作
可以加它LINE與他們連絡
我與該公司的人連繫上之後 對方提供的工作資訊是
他說他們是博彩公司需要帳戶做資金周轉 需要借帳戶
一本是一萬二而我剛好有兩本我就借他了
要求提供提款卡存摺跟密碼 已全家店到店的方式寄給她
我寄出之後隔天就收到我那家銀行的專員打電話來告知我的帳戶出了問題 已經被列入警示帳戶 叫我趕快去報警
我則是馬上聯絡該名公司專員 卻一直聯絡不上 於是心理有了底 就趕快做出反應
去了警察局告知我有人報警說他遭到詐騙 而匯款帳戶是我的帳戶
我當下立即趕至我家附近的警察分局請求協助
員警當下協助我作筆錄 也證實在5/28晚間收到新竹間派出所的報案
現在我名下所有的帳戶都已遭到凍結 求職路已經遭砍一半了 ...
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只有等..
現在我不知道該怎麼提出證明我也算是被害者 ...
我手邊有的證據只有
1. 與該名職員的LINE對話紀錄
請求各位律師協助 我還應該準備甚麼去面對接下來會遇到的問題
家裡的長輩已經知道 他們操心 因為都是小弟自己無知造成的後果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6-04 22:30
- 文章人氣:113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留存當時聯繫之相關紀錄,以利向法院主張,應仍有機會爭取無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陳敬人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6-05 09:49
- 文章人氣:110
- 個人積分:2728
- 律師評價:455 │ 律師證號:103台檢證字第11864
-
阿中您好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等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等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建議您可以先找律師討論討論 有需要的話也可請律師幫你撰寫答辯狀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 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