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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案偵查庭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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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07 21:23 
  • 文章人氣:155
  • 個人積分:10198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可能會依幫助詐欺偵辦,建議您將相關訊息紀錄蒐集,並向檢座表達您並未有當祝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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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07 21:56 
  • 文章人氣:132
  • 個人積分:97118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量蒐集證據,爭取不起訴處分,以免您緩起訴撤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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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07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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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先蒐集您被騙的事證,以利向檢察官說明,而若您緩起訴期間尚未屆滿,仍有被撤銷之風險,所以期間的部分也應注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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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08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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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魏克仁律師
  • 柯期文 律師會計師 (柯律師/柯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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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08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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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5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882號
  • 我們的律師辦公室位在桃園市,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 柯期文律師-台大法律系/柯期文會計師-台大會計系學士、碩士 ( 雙學士/雙證照師 ),客戶預約諮詢:LINE ID:k8883
  • 陳敬人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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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08 14:19 最後編輯日期:104-06-08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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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55 │ 律師證號:103台檢證字第11864
  •  您好

    類似之案例: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建議您 委請律師為您撰寫答辯狀 以維權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 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 呂超群 (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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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08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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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5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580號
  • 您好:

    1.因為您有另案緩起訴,故建議您就本案詐欺案件應為無罪答辯,避免另案緩起訴撤銷

    2.答辯方向應朝您當初借該金融帳戶給詐欺主謀時,對其會持之為詐騙行為並不知情,亦無可得而知,無幫助詐欺之犯意。

    3.撰狀費用請來信私下討論。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