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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該拆屋還地

  • 阿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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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8-22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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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地主價格開很高的話,該如何處置,若不買的話是否有他法可尋?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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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9-03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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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民法規定,如果土地所有人在建築房屋時,並無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逾越對方的土地界線,對方必須在知悉越界情形後即時提出異議,才能請求拆屋還地。但縱使對方不請求拆屋還地,仍然可以請求支付房屋越界損害賠償金,或是要求您購買越界之土地與畸零地。但若土地所有人在建築房屋時,係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逾越對方的土地界線,不論對方是否即時提出異議,原則上對方仍有權請求拆屋還地。 一般實務上,其實只要越界,而雙方沒有談攏,因為多被認為是故意或重大過失,所以這時被拆的機會會比不拆的機率大。

    (參照民法第796條、796條之1)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