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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債權債務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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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28 15:45 
  • 文章人氣:1
  • 個人積分:49700
  • 律師評價:1386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保證人或是背書人代為清償債務之後,可以行使代位求償權。

    2、倘若對於對方所聲請支付命令有疑義,一定要於法定期限內先提出異議,屆時會進入法院審理,再要求對方提出適當之說明及證據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柯俊吉 (柯俊吉律師/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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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28 17:28 
  • 文章人氣:1
  • 個人積分:100
  • 律師評價:52 │ 律師證號:93臺檢證字第6130號
  • 您好

    請務必即時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提出異議,後續進入訴訟程序,聲請閱卷以了解實際情況。

    另保證人會主動替債務清償債務之情況,似乎『有違常情』,況該高利貸又是該名友人介紹您去借錢的,該高利貸與你的友人是否私下有其他約定或關係,或許可透過管道瞭解一下。

    法律分析精準度仰賴詳閱訴訟資料,建議備妥資料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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