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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押金未付,合約不成立,我可以直接進我的房屋嗎?

  • 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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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07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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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我目前遇到一個很像詐騙集團的租客,對方的物品都已經放在我的房屋內了,已經付了第一個月的租金,但押金都還沒付(所以租約未生效,合約裡有註明)…目前她說她臨時有事到日本而避不見面,line裡面說她冷氣沒有關,叫我們進房間去關! 我目前怕她想騙我們進去再告我們入侵民宅之類的,也想將她留在我屋內的東西拿出去(對方也使用line叫我們把東西都丟掉),但我也怕對方告我們侵佔之類的…

    我自己寫了一封存證信函,想打擾5分鐘,看這封存證信函,ok嗎?也想請問我可以直接進入我的房屋將對方的東西移出嗎?謝謝

    台端於民國一0四年七月十日向本人承租新北市新店區○○路○段○巷○號○樓之房屋 ,租期自民國一0四年八月一日至一0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並約定台端應於一0四八月一日交於本人押租保證金新台幣壹萬柒千元整,租約才生效,先為敘明。  目前逾期未完成,故租約不成立!特此聲明!

    另, 台端於民國一0四年七月保管本人所有之上述房屋之鑰匙,立有通訊應用程式為憑,台端已答應將請同事寄還,特函請於民國一0四年八月十四日前寄還本人房屋鑰匙,若未依約定歸還,只好推定台端不願歸還本人鑰匙。依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一項侵占罪規定,法定本刑五年以下,此為公訴罪,請台端自行參採!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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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07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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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存證信函的部份大體而言沒問題,不過建議應該加入我方要取回房屋及處理對方物品。

    2、倘若擔心遭對方提告侵入住宅及竊盜等,可以全程錄音錄影,更謹慎點,可以找律師、員警陪同。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