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拍賣取消訂單,被告刑事詐欺
- 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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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09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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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前我在某知名外拍上購買代購的商品,但因?還是個學生,兩天後被家長發現後只得取消訂單(此拍賣可單方面取消訂單),但取消的理由我選---[想加購或合併商品],昨天我收到賣家的簡訊--[拍賣下標等於民事契約成立,隨意取消訂單即是刑事詐欺行為,請自重,賣場皆有公告絕不容許惡意買家]當下我非常驚慌,立刻搜尋他的賣場,看到上面寫----[賣場不接受下標後無故取消訂單,無故取消者一律依下標記錄提告刑事詐欺],我又回傳簡訊,表達我的歉意和取消原因,但賣家又回傳--[你已是第二次取消訂單,上次並未對你採取任何行動,非常惡劣的行為,我們絕不原諒,下標示買賣契約成立,將依紀錄提告]我真的嚇死了,又再傳了好幾封簡訊懇求她並一再道歉,直到今早她回復---[很抱歉,你的評價顯示,你每天還是持續購買其他商品並完成交易,明確表示你只是惡意取消我們家的訂單,並且謊話連篇,所有證據都將保留,一併提交給法院],怎麼辦!!!!!!!我真的要被告上法院了嗎?請幫幫我,我真的不想被告或留下紀錄,拜託幫幫我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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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09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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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依照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取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若您只是單純買書未取貨,並未有詐欺行為之故意、謀取自身利益之特定意圖,係屬民事糾紛,因此對方可以以刑事逼民事,透過提告刑事讓您對方還錢的成分比較大。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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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09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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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刑事詐欺告訴,但您亦可以民事糾紛加以抗辯不成立,無施用詐術等犯罪行為,爭取不起訴處分,待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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