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兒少法第29條
- 林俊賢 (林律師-禹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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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9-05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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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一、缺錢可以解釋的方式太多,您應該據理力爭。
二、第一次警方通常不會讓您移轉到台北訊問筆錄,但是可以要求看看,若真的不行,去花蓮做完筆錄再跟警方要求犯罪地於台北,且居住地也在台北,希望移轉到台北處理。
三、未來會寄傳票通知開偵查庭,如果還是花蓮傳,可以向該股檢察官聲請移轉管轄到台北,至於傳票地址,通常取決於你當天做筆錄的內容。
四、建議跟律師先當面談過,再到花蓮去處理。
- 連絡電話0923-110785,祝順心平安,歡迎來電諮詢,若忙碌未接,請多打幾通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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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9-05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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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依此認定顯屬牽強,而本件警察原則上會移回您戶籍地的地檢署來偵辦,屆時您可能需回台中應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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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9-05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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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與警察表達平日於台北工作,請求於台北之警局應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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