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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未依規定(違規)穿越雙黃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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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03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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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於今年4月時於台南發生車禍~

    案發是這樣經過的~我直行於機車道上偏外(但是一樣在機車道內為超出)

    撞上一位三寶,而目前這位爺爺的狀況是癱瘓的~但是手腳能動~復健中~而我也有摔車滑行挫傷擦傷~

    而做完了筆錄後~初判表上(我:駕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對方: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有監視畫面錄下他穿越道路~我是直行車!!!

    可是~這條路上是(全雙黃線而100公尺內前後各有斑馬線)~而我撞到的地點距離斑馬線40公尺左右~而我的機車滑行距離約7.3公尺~但是依照法應距離計算起來~我車速沒有超速(酒測值0)~沒有違規騎在快車道上面~我看到他的時候剩下3公尺~已無法煞車阻擋案件發生~

    而第一、二次的調解對方要求我賠償1100萬~我覺得太誇張!!!

    畢竟對方已經70歲~已無工作能力~然後要求這樣的金額!!!

    但是~最近我被傳票了~請問開庭時~這樣的狀況對誰是有利的!!!

    我的過失責任重嗎?

  • 林辰嘉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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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03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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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你如果也有受傷的話六個月內你也可以告老爺爺。

    二、雖然行人是略占優勢,不過如果你完全無避免可能性的話還是有空間的。

    三、可以調解是好事。

    四、你在台南的話就近找個律師幫你吧。至少請律師查一下老爺爺的傷勢的話一般的賠償金額大概是多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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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04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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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雖然違規在先,但也無法保證您全然無過失,所以仍可能會構成過失傷害罪,而損害賠償的部分,您可以主張過失相抵,以減輕賠償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