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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股東效力

  • d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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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09 16:06 最後編輯日期:104-10-09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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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你好

    我在六歲時被父親登記為公司股東

    出資額為我父親所出  我無實際出資

    也無實際參與公司經營

    為掛名股東

    日前被查出投資公司股份超過10%

    會被現任職機關做停職及懲處

    請問要如何做才能讓6歲時的股東登記效力無效

    謝謝

     

     

  • dkst
  • 吳怡德律師 (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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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09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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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因為單純投資股份超過10%,未必就一定有參與公司經營,持有股份只是投資的一種方式。

    您稱機關可能對您為停職或懲處的理由是否為兼職?

    若是,解決的方式可能有二:

    一、請該投資公司出具聲明書,說明實際上未任職於該公司,再看貴機關是否接受該聲明書。

    二、透過訴訟讓法院判決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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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09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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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公司無法協商處理,則只能向法院提起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之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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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09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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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要算清楚是維持股東身分的利益比較大還是沒有股東身分的利益比較大。

    二、比較之後再決定你是要採那個方向走。

    三、如果是沒有股東身分對你比較有利,要也是確認股東權不存在,而不是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除非你除了股東以外還擔任了董事才是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

    四、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