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執行拍賣房子嗎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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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11 10:17 最後編輯日期:104-10-11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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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若是最高限額抵押權,債權額不一定就是設定金額,所以仍然有拍賣之實益,民事執行處會要求債權人陳報債權。 相對人會要求你限期起訴,進行本案訴訟,依本案訴訟結果判斷是否可以繼續查封。 沒有,但有一定之事由可以撤銷假扣押裁定(民事訴訟法第529、530、531條)。 可撤銷假扣押裁定及撤回強制執行,依提存法第18條、民事訴訟法第104條規定辦理取回提存物,但對方可能會行使權利,請求賠償。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陳仲豪 (陳仲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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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12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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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補充徐律師所述,通常法拍屋的價值會較一般房屋市價為低,尤其在房屋不點交的情況下。
若你已經取得終局執行名義(例如勝訴判決或支付命令等),則可向法院聲請執行拍賣假扣押的不動產,且若向法院陳明該債權與假扣押債權同一,則因為聲請假扣押時已經有繳納執行費,本次可以免繳。
若拍賣價格已無法使你獲得債權部分的清償,除非抵押權人也有來聲請執行,否則法院會以拍賣無實益結束本次的執行程序,將執行名義發還給你。
以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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